一. 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安排专人严密妥善地安排好昼夜值班医师(技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 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来院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带教、考查3—6个月,经考核合格报医务部审批,获得处方权后方可独立值班。我院在职轮转医师、在读临床研究生必须经所在科室带教、考核合格,科主任认可同意后方可独立值班。 三. 医师应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将《排班表》抄报医务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应向排班医师说明,并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调换双方应协调清楚,严禁出现塌班、空岗现象。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 临床值班医师负责班外时间(午间、夜间、节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病人的观察、治疗和抢救,急会诊,急诊入院病人的检诊与处理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MRI、各种血液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抢救需要。 五. 病区值班应设“三线医师负责制”。即: (一) 一线:住院医师和总住院医师。 二线:主治医师。 三线:主任(副主任)医师。 (二)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总住院医师休息日或该病区无总住院医师时(详见《总住院医师制度》),二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其余情况可在家待班;三线医师可在家待班。 (三)值班医师实行“逐级报告负责制”。即一线医师无法处理时请二线医师,二线医师仍无法处理请三线医师,以此类推。严格执行《医疗请示报告制度》。 (四)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必须离开病区(如手术、清创、急会诊等)时(尤其是住院医师和总住院医师皆需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在“病区日志”(一般在病区护士站的墙面上,黑板或白板)的“值班医师”栏内注明,以保证协调联络。 (五)三线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移动电话、住宅电话、传呼机)畅通有效,随叫随到。否则延误抢救诊疗,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 值班医师应认真完成值班记录,做好每班交接工作。病区每日晨早会集体交班一次。值班医师应详实汇报急诊入院、手术、危重、抢救、特殊检查和治疗等病人的病情变化、处理转归等情况。危重病人还应做到床边交班。科室领导应予以讲评,布置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 七. 临床值班医师原则上次日晨早会交接班后照常参加本组查房、手术等日常工作,结束后方可休息。如前一日值班确实非常疲劳(如通宵手术、抢救等),精力体力无法支撑时,可向本组主任(副主任)医师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并妥善安排好工作后,予以休息。节假日值班者在节假后安排补休。医技科室值班休息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给予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