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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07-05-16    [浏览次数]
一. 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二. 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三.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四. 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 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六. 医护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卡上岗。
七. 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住院期间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向经管医生和护士长请假,按时回院。
八.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 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一次,护士长和护士巡视病房,与病人沟通交流,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十. 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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